html模版天津市民投瞭兩份意外傷害醫療保險 能否賠雙份?
市民王先生咨詢:自己投保瞭兩份意外傷害醫療保險,最高賠償額均定為10萬元,現本人因意外事故導致嚴重摔傷,已向醫療機構支付8萬元醫療費。請問自己能否要求兩傢保險公司各給付8萬元保險金?

對此,天津擊水律師事務所潘強律師、實習律師陳世超解答:《健康保險管理辦法》(保監會2006年第8號令)規定“醫療保險按照保險金的給付性質分為費用補償型醫療保險和定額電動床給付型醫療保險。費用補償型醫療保險的給付金額不得超過被保險人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金額。”我們建議您仔細閱讀兩份保險合同,區分您的意外傷害醫療保險是屬於定額給付型,還是費用台灣電動床工廠補償型。如果屬於定額給付型醫療保險,保險公司給付的保險金與實際醫療花銷沒有關聯,隻以保險合同約定的數額為準,“買幾份,賠幾份”,您電動床可以獲得重復理賠;如果屬於費用補償型醫療保險,保險金總額會以您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為準,“花多少,賠多少”,假如您投保的兩份保險都是費用補償型,就存在重復保險的情況,您向其中一傢保險公司報銷過的金額,不能再向其他保險公司重復報銷,您從兩傢保險公司獲得的保險金合計不會超過8萬元。您可以結合實際情況,自主選擇向一傢保險公司報銷全部8萬元醫療費,或者也可以拆分成兩部分,分別向兩傢保險公司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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